基层社会矛盾调解的平稳有效运行对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系统考察基层社会矛盾调解的实践样态和运作机制,探究其中所蕴含的国家—社会结构性关系。研究发现,在国家干预和社会自主的共同作用下,基层社会矛盾调解呈现党政主导、互嵌协调、社会主导和市场供给四类运行模式,矛盾调解过程中形成的整合机制、联结机制和沟通机制,通过行动协同、过程衔接和理性建构功能,不断重塑国家与社会主体格局,进而推动矛盾调解模式的融通转化。
基层社会矛盾调解的平稳有效运行对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系统考察基层社会矛盾调解的实践样态和运作机制,探究其中所蕴含的国家—社会结构性关系。研究发现,在国家干预和社会自主的共同作用下,基层社会矛盾调解呈现党政主导、互嵌协调、社会主导和市场供给四类运行模式,矛盾调解过程中形成的整合机制、联结机制和沟通机制,通过行动协同、过程衔接和理性建构功能,不断重塑国家与社会主体格局,进而推动矛盾调解模式的融通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