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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的四重超越

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开辟的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和特殊表达。回望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解决了法治领域的传统和现代、中国和西方、理论和实践、制度和人诸关系的难题,开辟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拓展了中国式法治文明新境界。中华民族现代法治文明的生成逻辑可以概括为“四重超越”,即从“传统”蜕变为“现代”的传承性超越、从“他者”回归到“自主”的包容性超越、从“悬设”外化成“实践”的创造性超越、从“至善”升华至“至美”的审美性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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