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作为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一种制度设计,在强化权力监督、纠正执行偏差以及惩治违纪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构建了调适性问责的分析框架,以中国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度为例,从历史脉络和现实运行两个维度揭示我国问责制的变革和发展,认为调适性问责的运行包含了稳定的制度化特征和适应性的情景变量,呈现出一种“结构化的灵活性”特征。正式制度确保了问责建立在普遍的标准之上。与此同时,为兼顾公平价值和效率价值,问责主体可以针对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境,通过对问责的方式、力度和范围的灵活组合,满足特定的现实治理需要。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趋势下,问责制的构建与完善需要注重目标与手段相结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