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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立法工作重要论述的创新性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习近平关于立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对马克思主义立法思想的发展作出了创新性贡献。在本体论层面,这些重要论述立足于国家政治活动的宏观视野,深刻回答了“立法是什么”这一基本理论问题,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的本质;在认识论层面,这些重要论述立基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认识论,创造性地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以良法,促善治”“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等认识论命题,从法律的辩证关系中揭示法律认知的内在逻辑;在方法论层面,这些重要论述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创造性地提出“统筹兼顾”的立法方法论;在价值论层面,这些重要论述强调立法要以人民为中心、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从而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立法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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